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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场失意醉酒闹事,打伤保安的他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当晚我和女朋友因发生矛盾吵了架”

  “自己就去小超市买了两瓶二锅头”

  “在路边喝完后就记不清发生了什么”

  “再醒来就在派出所了”

  在法庭上,酒后滋事擅闯工地还打伤保安的被告人张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记不清了”,但这并不能阻止其承担应有的刑责。海淀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某日凌晨,在工地值守的保安老高正在巡视,突然发现一个身穿西服、走路晃晃悠悠的男子,因为工地内有铁等材料,就怀疑其为小偷。对方表示自己是这个工地的。经老高询问,工人宿舍内的工友均表示不认识此人。

  老高走近该男子,马上闻到一股扑鼻酒气。他要求男子离开,谁知男子不但不照做,还趁老高准备给工地负责人打电话时,一把抢走了老高手中的手机。在老高躲避时,对方一脚把他踹倒在地,进而拳打脚踢,导致老高左股骨颈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当日,公安机关将该名男子抓获,经法院调解,男子张某赔偿了老高3万元,老高对张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鉴于张某到案后及在庭审过程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加之其认罪认罚,并结合其已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示

  遇到闹心的事,很多人想着“一醉解千愁”,但醉酒后也一定要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虽然行为人自认为醉酒后的所作所为并非有意为之,但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俗话说“不思八九、常想一二”,对于烦心的事情,找亲朋好友倾诉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开心结,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一种更理性的办法。醉酒虽然可能在短时间会回避矛盾、忘掉烦恼,但终究还是要直视问题、解决矛盾。请切记,醉酒后不要误事,更不要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一定会懊悔不已。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jsal/202201/t20220113_1626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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