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市司法局印发施行。
《实施意见》的印发施行是本市公证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天津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全市公证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共十部分、30条内容,从加强党对公证行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公证行业的公益属性、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等多个方面,对全市公证工作提出了全方位的更新标准和更高要求。《实施意见》的印发施行,将进一步推动本市深化公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运行机制,规范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发展,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执业监管,改进服务方式,增强公证机构活力,不断提高全市公证服务的供给总量、质量和效率,提高公证行业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市公证行业将以《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在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公证质量和公信力建设,坚决守牢公证质量底线,把好公证工作生命线。紧紧围绕制约公证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狠抓改革,大力加强公证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推动公证服务事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