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印发通知,启动本市首届“天津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暨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
此次活动是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褒奖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促进共同富裕。首届“天津慈善奖”共设置慈善行为楷模奖、优秀慈善项目奖、优秀慈善组织奖、爱心捐赠奖4类奖项共计100个,每个奖项为25个。评选表彰对象重点推荐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在本市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有意参评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由所在单位依照程序初评,并在本单位公示(境外单位和个人除外)无异议后,向相应推荐单位申报,经推荐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评审“天津慈善奖”获奖名单;在“天津慈善奖”获奖名单对象中按“中华慈善奖”评选奖项和标准推荐不超过14个名额参加民政部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
“天津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受理推荐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具体事宜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津社会组织动态”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