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天津考区实际,近日,天津市司法局制定并发布了《天津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标志着天津考区工作全面启动。
《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11日、1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4日。
《公告》指出,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允许符合报考学历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重申并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施行以来的“新人”和“老人”报考专业学历条件要求。
《公告》明确,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闭卷考试方式;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天津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司法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法考”政策解读,安排专人值班值守,负责解答考生线上咨询、电话问询等服务保障工作,营造良好考试环境,确保“法考”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