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学史力行,实干为民,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成效的“试金石”,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针对一些机构或个人怂恿、诱导保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诱导保险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实施“代理退保”不法行为,经侦总队金融支队在分管负责同志带领下加强调研,多次与市保险协会进行沟通会商,通过细致分析相关案例中的具体情况,就投保人在退保中的违法犯罪情形及有关风险,研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并就此类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联合会签了《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发布,进一步帮助投保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代理退保”存在的风险主要是:
首先,消费者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某些“代理退保”者为牟取利益,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甚至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或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
其次,消费者还面临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的幌子,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信息。此类信息很可能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进行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网络借贷。
最后一个风险点是部分“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教唆、指使、诱导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消费者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甚至构成欺诈,干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面临较大的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