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更好地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近日,襄汾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全县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专门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文物保护、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履行公益的职责,细化了公益诉讼工作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文物保护、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方向。要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能动履职。认真落实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聚焦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区域,重点开展加油站扫码支付、燃气安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监督活动,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意见》要求各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行政机关不仅要在调阅执法案卷、调查了解、专业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和保障,还要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严格对照诉前检察建议进行全面自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明确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确保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意见》的出台,彰显了县委县政府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决心,不仅为检察机关有序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开辟了“绿色通道”,也为推进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履职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将会严格按照《意见》规定,以“能动履职求突破,提质增效进一流”为工作目标,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跟进监督效果,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努力在全县营造以“我管”促“都管”的良好局面。
来源:襄汾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