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5月15日是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前部署,以“家风润心田家教伴成长”为主题,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系列活动,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细,推动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使其成为家长科学教子的行为规范。各院因地制宜、迅速行动,开展了一系列家庭教育宣传活动。
沧县院:建立“1+19”网格化、全覆盖家庭教育工作模式
近日,沧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沧县妇联会同沧县关工委、团县委等职能部门共同建立“1+19”网格化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工作模式。“1”即成立一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人员由各职能部门及社会服务机构代表组成,形成工作合力,为各乡镇家庭教育指导站工作提供综合服务和指导;“19”即在全县十九个乡镇成立十九个家庭教育指导站,指导站成员以村级妇联主席、妇女代表、教师为主,达到各乡镇全覆盖。
同时,为促进家庭教育指导站的专业、规范运转,沧县院诚邀沧州市壹家人社会服务中心人员就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现场授课,课程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普遍存在的家庭教育缺失等深层次问题,以专业化角度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导各站长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改变不当教育方式,重塑良好家庭关系,帮助孩子回归正途。“1+19”工作模式构建了县职能部门与各乡镇、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了全县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全覆盖,助力沧县平安建设和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渤海新区院:现场普法,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5月10日,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新区群团工作部联合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新区干警及群团工作人员一同在渤海新区第四小学门口,为接送学生的家长现场普法,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和意义,并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十问十答”宣传手册,引导学生家长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方法,重视家庭、家教和家风。
海兴院:联合普法,送法进乡村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联合县妇联先后走进海兴县香坊乡北王村、赵毛陶镇大尤村,对60余位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宣传系列活动。
活动现场,海兴县院未检办公室主任刘桂萍以案释法,围绕家庭监护缺位、教育失当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家庭环境、教育方式等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等问题,向家长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详细解读了该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家庭教育的方式和方法,阐明家长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家长们正确培育子女。活动组织家长们现场开展了家庭教育知识竞赛,并发放普法手册100余份。
献县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进行首场家庭教育授课
5月11日,献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县民政局和县心理学会三个部门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并成立“献县家庭教育指导站”。“献县家庭教育指导站”设置在献县心理学会,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普法宣传等功能为一体,是“依法带娃”的新园地。
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背景、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以及如何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家长们积极参与,分享自己的家庭教育心得,同时就教育孩子遇到的一些难题向辅导老师请教。听课家长纷纷表示,原来家庭教育有那么多的学问,家庭教育的作用这么重要,今后将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家庭教育上,更加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