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对卢某某(男,38岁,永州市双牌县人)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携手共筑疫情防控的牢固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按规定报备、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引发疫情传播或导致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前通报 卢某某,男,38岁,自行驾车从广东返回。3月18日上午到永州市中医医院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初筛结果为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确认阳性。目前该对象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病情稳定。 疫情发生后,永州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进入应急状态,第一时间开展流调溯源、追踪排查管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并对卢某某居住及其他所涉及活动场所开展外环境检测和终末消毒。 确诊病例主要活动轨迹: 3月15日 13:30左右卢某某驾车从零陵区珠山高速收费站下高速到珠山镇“老美饭店”。 15:46到永州中医医院附近的阳光宾馆,18:47驾车前往永州大市场。 21:05驾车到冷水滩区湖塘东路四海汽车养护中心,21:30乘坐出租车返回珊瑚路车站新村。 21:35到珊瑚路车站新村小卖部购物,返回车站新村家中。 3月16日 11:30从车站新村家中乘坐出租车至湖塘东路四海汽车养护中心,12:16驾车离开四海汽车养护中心。 12:21-12:38在车站路“一日三餐”饭店,然后返回珊瑚路车站新村家中。 16:44-17:19驾车来到创发城步步高超市1楼联通专卖店购物。 17:25到紫霞路城市绿岛小区亲戚家,留宿一晚。 3月17日 10:27-11:03驾车送其妹夫去珊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核酸检测,经检测,其妹夫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1:05驾车到城市绿岛小区亲戚家,11:52独自驾车返回车站新村家中。 18:17-18:48在车站路“湘汇”饭店,然后独自驾车返回车站新村家中。 3月18日 11时许,自行驾车到永州市中医医院核酸采样后,返回珊瑚路车站新村家中无外出。 18时许,由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永州市中心医院零陵院区隔离治疗。 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此呼吁:在3月15日至3月18日期间,与卢某某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当地防疫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同时请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近期如无必要,不离市、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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