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非法利益,曾担任某楼盘销售人员的江某通过从事房产中介的朋友,向客户谎称“有路子”拿到低价内部房源,以议价费、首付款、契税等为名,先后诈骗42名客户共计855万余元。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江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采纳了检方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江某对此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2017年7月,江某从某地产公司离职。当时江某身负巨额外债,面对步步紧逼的债主,遂萌生了冒充中介卖“假房子”搞钱的想法。因曾在该售楼部工作,他手机里存有楼盘宣传图文、楼盘购房合同等全套资料,其后又私刻了一枚某置业公司的假公章。 江某首先找来20多位中介朋友,谎称和某楼盘的一个老总是好哥们,可以拿到内部特价房,价格优惠,发动大家物色客户,并承诺成交后给予不菲的提成。重奖之下,中介带来了大量意向客户,不少人看到如此优惠的价格也颇为心动。 据了解,该楼盘售楼部管理比较松懈,特别是售楼部后门和地下车库两个侧门,既没有安装门禁设施也没有值班门卫,即使陌生人进去也没人核验身份。因为曾在这里上班,江某和物业部门关系处得不错,他谎称开了家装修公司前来揽业务,并以“方便装修施工”为由,找相熟的物业人员借了把现房钥匙,并复刻了几把钥匙。因此,不少跟着江某一路“畅通无阻”的看房客户对其深信不疑。此外,江某还坚持每天着工装上班,和该楼盘销售人员一起出入售楼部,见面时与其他销售人员热情打招呼。 然而,想要顺利收到钱款,售楼部财务室和银行驻地面签点是两个重点环节。据江某供述,“售楼部有个财务室,我一般都提前过去,先把准备好的假材料放到财务室外面的打印室,打印室是没有人的。有时候看到认识的会计,我还会特意和他们闲谈,这都是做给客户看的假戏,好让他们安心刷卡”。 至于银行驻地面签点,江某会先跟客户约定去售楼部的时间,自已再提前去售楼部看有哪些银行在上班,然后告诉银行驻点员工稍后带客户来面签。因为几家驻点银行之间存在竞争,所以银行一般也不会问具体情况。所谓面签,即银行工作人员当着客户的面,收取客户相关资料,当场并不做实质审核。因此,蒙在鼓里的银行工作人员也不知道是假房。 一系列的假象和程序之后,便是修改POS机商户名骗取钱款。江某告诉客户,因为购买的是“内部特价房”,所以不能在售楼部财务室刷卡,要求直接用自己的POS机收取首付款。而江某的几台POS机也都另有玄机,都是通过别人介绍在外面办理的,可以直接用手机把POS机的收款商户名修改为该楼盘开发商的名称,如果客户去银行调取自己的刷卡记录,显示的也都是跳码(显示其他账号)。 收钱后,江某又花500元在网上找人制作认购书、维修基金契税交款单、购房合同、收据等整套假资料,然后再盖上伪造的公章,随后将这些交给客户,让其安心等待交房。 离约定的交房期限越来越近了。一些心生疑窦的客户登录住建部门官网查询,却并没有找到自己的房产信息,纷纷质问当初的房产中介以及江某,多位中介和客户也要求和江某面谈交房事宜。对此,江某一边发送假的验房视频、交房通知书、物业维修基金契税发票稳住客户,一边又假借陪生病的儿子住院、人在老家办理急事、开车出了车祸等借口避而不见。 2020年3月31日,被骗了47万元的向某来到该楼盘,反映自己购买的房子为什么在住建部门官网上查不到,在现场和江某发生纠纷。向某当场报警,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调查后,江某的诈骗行为才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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