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纵横 > 岳阳:出售他人遗失物遭索赔不服 法院强制执行后悔不当初

岳阳:出售他人遗失物遭索赔不服 法院强制执行后悔不当初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湖南长安网6月6日讯(通讯员 蒋浩)捡拾到他人遗失物特别是贵重物品如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为自己招来巨大麻烦。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了这样一起案件,被执行人姜某向申请人龙某共计赔偿损失15万余元。

  2020年8月某日,申请人龙某向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五里牌派出所报案称,其在长沙市阿波罗商业广场一餐厅就餐时发现自己随身佩戴手表遗失,购入价值20余万元。通过调取餐厅监控录像,确定是本案被执行人姜某拾得。经联系,姜某承认在阿波罗商业广场休息区一按摩椅上拾得一块手表,因一时贪念,姜某转手便将该手表低价卖给他人,得款7万元。因手表已无法寻回,姜某在将7万元支付给龙某后便不愿意再赔偿。经协商无果,龙某选择起诉至法院并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官同志,为什么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还坐不了高铁?”姜某向法院打来电话询问,在了解到是龙某申请强制执行自己后,姜某仍然愤愤不平,十分不服气。

  “捡拾到他人遗失物品擅自出售,涉及侵权违法,失主有权找你索赔。如果强占拒不归还,甚至要承担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本案涉案手表因你的过错导致无法寻回,理当照价赔偿。”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向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考虑到姜某自身经济情况一般,且是一时糊涂,经执行法官协调,申请人龙某做出主动让步,在判决基础上放弃了1万余元的赔偿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数万元买个教训,这个代价太沉重。”事后,姜某不无感叹的说道。

  执行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捡拾到他人遗失物品需要及时返还失主,即便找不到失主,也应当尽快上交有关部门。若贪图眼前之利,将有可能为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2022/06/08/113658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