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省司法厅在汉举办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龚举文出席培训动员会并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正军主持会议。
龚举文指出,司法行政机关努力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重要职责,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工作发展的核心和关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都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提高站位,扛起责任,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在实干苦干中开创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新局面。
龚举文强调,要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通过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梳理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中的败诉案件、开展案卷评查等形式,加强多部门联合协作,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多渠道发现问题。要提高依法监督办案水平,注重程序化、规范化,明确监督办案程序、调查取证措施、内容、证据收集方法等,在学中干,在干中学,通过实践积累经验。要敢于斗争,坚决摒弃“老好人”思想,真督实察。
龚举文要求,要真抓实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把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把握大局,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工作,着力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新官不理旧账”、法制审核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求真务实,谋定而后动,防止执行力层层衰减。要坚持结果导向,将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的重要指标,不断提升考核与评价的权重。
本次培训班为期三天,安排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以及基层先进司法局代表作专题授课,各地司法局交流研讨,全面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局长,分管行政执法和法治督察工作的负责人,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处(科)长及部分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来源:湖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