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在部分省区市试点推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方案》,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增强监督刚性,促进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向益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汇报、争取支持。近日,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收到代表建议后,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英烈权益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或其他可能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领域的,进行梳理后向市人民检察院转交。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常委会转交的代表建议,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是否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办理的意见并报市人大常委会。经研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案调查的,应及时将《立案决定书》《检察建议书》等法律文书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办法》明确 市人民检察院应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监督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审查、组织调研,并提出是否转化为代表建议的意见,通报市人民检察院。对拟转化为代表建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可提供具有相应行业背景、专业能力或其他有利条件的人大代表名单,由市人民检察院与代表商讨,促进形成代表建议。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需由全国、省级人大代表推动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协调推进落实。建立代表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联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具体联络事宜。 《办法》指出 对代表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共同推动落实的事项,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市人大常委会依法采取专项工作评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 《办法》要求 每年12月底,市人民检察院应将衔接转化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下一步,益阳市检察机关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聚焦“急难愁盼”,深化执法司法为民,实现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无缝对接转化,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制度效能,为推动社会治理、促进益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2022/05/18/11285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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