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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朋友的朋友酒驾致人死亡,谁该担责?判了!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法院判决

  永定区人民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被害人田某家属55万余元;判决被告人张某赔偿被害人田某家属27万余元;判决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向被害人田某家属支付赔偿金19万余元。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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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酒莫开车!每个人都应当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红线,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否则就是害人害己,甚至后悔终生。

  酒局不劝酒!日常亲戚、朋友间聚餐难免会饮酒,如果有以下四种劝酒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一是强迫性劝酒。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二是在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时仍劝其饮酒。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好,或知道对方服用了不能饮酒的药物后仍劝其饮酒;三是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共同饮酒人中,对方已跌跌撞撞、倒地不起,或神志不清、即将失去自控能力,但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如共同饮酒人中,明知对方饮酒却对其仍要驾驶车辆的行为不加劝阻。

  借车需谨慎!借车给他人,有时碍于面子又不得不借时,车主要尽到审查义务:

  一是借车人是否具有驾驶资质。如借车人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驾驶执照,借车人是否存在酒驾、毒驾情形,借车人借车时身体状态是否适合驾驶等;二是交车前进行安全检查。如车主在将车辆借给他人时,应查看车辆是否符合相应安全技术条件,轮胎、刹车是否能正常运转;三是借车人作为车辆的临时管理人,一定要尽到临时管理义务,不能再将车辆随意交由他人支配。否则,一旦出现事故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2022/05/17/11282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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