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协作 “侦”有办法
——南安市检察院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
□记者 肖赣 通讯员 吴敏茹 陈一峰
日前,南安市公安局商请南安市检察院对某诈骗窝点系列案进行会商指导,南安市检察院在听取案件情况和侦查进展情况后,就案件定性、主从犯认定、电子证据收集及固定、犯罪数额认定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法律意见,使全案顺利批捕,体现了新型检警关系进一步优化。
近年来,南安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更加顺畅,检察办案、公安侦查质效同步提升,而这些均得益于2021年12月南安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设立泉州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持规范运行
夯实基础保障
“我们在公安机关设置了一间办公室作为专门办公场所,并配备了办公电脑、多功能会议平板电视等办公设备。”南安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该院指派一组由2名员额检察官、2名辅助人员组成的办案组常驻,公安法制部门指定4名专门人员组成,实行双主任制,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和基础设施保障。
南安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南安市人民检察院 南安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施意见》,明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要求和主要职责,建立立案刑拘后未报捕且未移诉案件监督、继续侦查补充侦查跟踪监督、侦查活动巡查、案件会商、捕前分流等11个方面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机制。
此外,南安市检察院设置监督线索登记、矛盾化解登记、提前介入、协调事项登记等6个台账,通过监督案件化管理、表格式跟踪,开展督促督办;制作《检察室工作日志》,全面细致记录监督线索发现、处置情况,将工作情况完整记录,形成基础材料。
坚持前伸后延
提升监督质效
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南安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主动、及时了解侦查情况,对取证的规范,案件定性、证据收集进行引导,实现侦查与监督同步,从源头上提高证据质量。
今年以来,南安市检察院共提前介入参与案件会商15件,把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刑事案件退查件数同比下降80.39%,有效降低“案-件比”。
此外,南安市检察院细致梳理2021年以来证据不足不捕案件,改变以往不捕以后的监督盲区,督促办案单位根据业务部门制定的继续侦查提纲进一步侦查取证,完善证据链条,目前,经公安机关补强证据,已重新移送审查起诉4件4人。不断加强对刑事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明确执法司法标准,强化类案监督,尽量做到监督一次解决一类问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针对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存在的问题,已组织2次会商。
坚持能动履职
推进溯源治理
为形成调解合力,化解社会矛盾,南安市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综合做好案件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面对一起久调不结的许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南安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亲戚关系、平时并无积怨、具有矛盾化解的可能性,于是共同深入基层,做好案件的释法说理,同时整合社会力量,形成矛盾化解合力,推动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使矛盾得以化解。
如何更好地节约司法资源?南安检警双方共商沟通,将繁简分流嵌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职责,实现轻刑快办,提高速裁案件的适用率,切实减少无罪不捕、不诉案件,降低审前羁押率。公安机关主动提请会商对部分刑拘未报捕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事项,对符合条件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等三类案件共47人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
检警双方在“刑转行”衔接上达成共识,认真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梳理对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人员未进行行政处罚的记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协调公安机关对60件危险驾驶案件、12件盗窃案件、13件交通肇事案件等发出98份检察意见,督促公安机关作出吊销驾照、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实现行政与刑事紧密衔接。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