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11日,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全面施行“包容免罚事项清单”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包容免罚”对象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经营者首次违法;能够通过整改措施予以纠正;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截至目前,鞍山市共公布了1308个包容免罚事项,其中,有很多与人民群众生活较为密切的免罚事项。
为了在执法的过程中统一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的判定标准,鞍山市司法局将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培训指导。包容免罚清单发布后,市司法局将加强对系统各单位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执行免罚清单纳入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加强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