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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婚姻伴“法”行 本报公益普法团走进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道金沙湾社区普法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为了做好民法典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让民法典深入基层群众的生活,6月25日,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走进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道金沙湾社区,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普法讲座,讲座一“开篇”,公益普法团成员、辽宁弘鼎胜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庆贺就点明了民法典的价值与意义。

  

  普法现场

  董庆贺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民法典出台后给婚姻和继承带来的影响,以及婚姻家庭编新增加的内容——设立离婚冷静期、扩大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完善离婚赔偿制度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的法律条文,同时为现场的20余名居民讲解了上述法律条文在生活中的实际运用。参加讲座的居民们十分认真,记者注意到,在律师讲到“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算是谁的财产”环节时,提问此起彼伏,授课人与听课人实现了良好的互动交流。

  在讲解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后,董庆贺还延伸讲解了民法典继承编九大亮点,“婚姻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集情感、道德、伦理、精神及法律效力于一体的社会关系。不要只看到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还要看到婚姻家庭关系是个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石,更是保持社会发展正常秩序的基础。”在讲解法律法规的同时,董庆贺将“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社会的大和谐”的理念穿插其中,重点普及。

  “董律师,我们家住的这个房子是我爱人的婚前财产,但现在他过世了,那这个房子我和孩子能不能分到?”“我老伴走了,我俩的房子是不是我说了算?我现在就想给我姑娘,不想给我儿子……”宣讲结束后,居民们意犹未尽,纷纷咨询了平时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董庆贺一一进行了耐心的解答。“下次来,能不能讲讲物业费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也想了解!”就在董庆贺整理授课材料时,居民们发出了新的“邀约”。

  “这次宣讲很实用,我们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在民法典中都能找到答案。”该社区党委书记那丽杰表示,此次普法活动不仅提升了居民们对婚姻、继承等法律知识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倡导了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42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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