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人民法院 > “走,咱们上门开庭去”

“走,咱们上门开庭去”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多亏法官上门开庭,老两口身体不好,法院的服务真到位!”日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法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年纪大、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开庭服务后,得到了老人家属的由衷称赞。

  微信图片_20220616144436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法官上门开庭。

  沈阳市民赵大爷今年快80岁了,后老伴儿因为脑梗一直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一家人决定由赵大爷老伴儿的大儿子来承担其母亲监护人的义务。但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需要当事人出席庭审,这让腿脚不便不能参加庭审的赵大爷犯了难。

  为了解决赵大爷的“心头难”,沈河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张莹莹决定到当事人家里开庭。

  “走,咱们上门开庭去。”驱车1个小时,张莹莹一行来到赵大爷家,在落实防疫相关要求后,这场特殊的庭审正式开始了。一张桌子、几张椅子,简单布置的“庭审现场”不失威严。庭审中,张莹莹利用比手势等各种方式让听力不好的赵大爷明晰了庭审内容,维护了赵大爷的诉讼权益。

  庭审顺利结束,赵大爷老伴儿的大儿子顺利成为了母亲的监护人。

  面对感谢,张莹莹表示,上门开庭是法院工作人员对特殊案件采取的灵活便利的审判措施,目的是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感受到来自法院的人文关怀。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259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