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府系统内部重要的层级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当前,我省正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就如何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续工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三方面精准发力。
确保平稳有序过渡,督促各级部门加强案件受理衔接和办案合作,完善办案流程,健全协调机制,确保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标准“三不降”,坚决避免以改革为借口拒绝立案、拖延办案等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影响行政复议公信力的问题。
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各级行政复议人员整合调整之后,保持队伍稳定、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是确保改革后行政复议制度机制运行的基础性工作,将持续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职业规范、更加注重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能力建设、实现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确保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与改革后的任务要求相适应。
加强引导宣传,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督促各行政复议机构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主动及时公开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构名称及地址、电话、联系人员、行政复议指南等信息,让人民群众广泛知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变化,方便人民群众找到、找准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和复议机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的宣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让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扎实推进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