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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喉疾者“说”得清楚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一名60多岁的被告,脖子上绑了一条奇怪的“纱巾”,且无法发出声音。为了方便老汉开庭,海城市人民法院法官在庭审事实调查阶段,让老汉以点头、摇头及书写打字等方式充分表达意见,庭审程序最终得以顺利完成。

  据了解,原告海城市某村民委员会诉被告梁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于5月27日公开开庭。梁某前一阵因为喉癌做了手术,术后在脖颈处留有一个圆形缺口,无法发出声音,脖子上绑的“纱巾”就是为了挡住这个缺口。

  在了解到被告无人陪同出庭的情况下,法官只能让老汉自己“说”。还好老汉有所准备,在法官询问时递交了一份“答辩状”,表达了其部分观点。庭审正式开始前,法官先将原告提供的证据交给被告,让其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原告的证据名称、证据来源及证据证明的问题,并一一询问其对证据的意见,允许被告通过手机手写功能打字或者在空白纸上写字的方式表述其质证意见,再将质证意见提前打在笔录中。同样,又一一询问了被告要出示的证据及想证明的问题,在上述准备工作完成之后,才正式开始了庭审工作。

  庭审过程中,法官宣读了被告的答辩意见及举证、质证意见。庭审事实调查阶段,被告通过点头、摇头及书写打字等方式充分表达了其意见,完整地表达了诉求,庭审程序最终得以顺利完成。

  

  法官表示,无论案件结果如何,都要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有保障当事人“诉”的权利,才能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更加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2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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