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286.48万元,诈骗58名老年人,其中年龄最大的受害人82岁……6月14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涉嫌集资诈骗一案。据悉,此案是盘锦市两级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审理的涉养老诈骗第一案。
2017年10月,被告人刘某通过网络应聘来到盘锦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工作,在明知该公司未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取得吸收资金资质的情况下,以业务员的身份与张某(另案处理)、王某(另案处理)等人以为山东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山东某石业有限公司融资、投资生产项目为由,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并承诺按期返本付息。被告人将收取的投资款转至山东,之后获取高额佣金,投资到期后未能返还被害人,继而诱导被害人续投资金。在被害人追要投资款无法联络被告人时,才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
记者了解到,为办实本案,兴隆台区法院抽调精兵强将成立养老诈骗案件专门合议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运用关,力保案件快审快结。同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最大限度挽回老年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主审法官未就案办案,而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方位调查被告人的财产,最大限度挽回老年被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