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革命’是一种‘主动改变自我’的精神气质与心理状态,重要手段就是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敢于斗争体现为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责任感,还体现为顾全大局的全局意识……”
日前,省人民检察院举办“辽检大讲堂”暨全省检察业务工作调度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以“勇于自我革命、坚持敢于斗争,推动辽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与三级检察院干警分享体会感悟,对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以高质量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
李成林表示,要深入领会检察履职的本质要求,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发扬斗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执法司法不公突出问题,集中攻坚、靶向治疗,助力提高司法整体运行的质量、效率与公信力,以斗争精神维护司法公正。
李成林强调,要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理念变革引领创新发展,以典型案例引领公平正义,以检察建议凝聚法治共识,以监督办案倒逼责任落实。要清醒地判断和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斗争形势,把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应对突发事件摆在突出位置,助力整治影响地区营商环境、阻碍辽宁振兴发展的痼疾,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强化法律监督、净化司法生态,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面对新时代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李成林表示,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自身还存在明显的“跟不上”“不适应”甚至是“躺平”“逆适应”问题。要深化自我革命,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通过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升,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确保法律监督权正确行使,筑牢高质量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