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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捕捞 放流350万尾海蜇苗赎过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今年的6月8日是第14个“世界海洋日”。几天前,营口望海珍珠湾海域迎回了350万余尾海蜇苗,至此,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修复责任全部落实到位,有效修复了被破坏的海洋生态资源。

  去年6月,被告人刘某于禁渔期间组织7艘渔船在北纬40度30分、东经121度50分附近海域进行渔业捕捞作业,并组织陆地人员收购所捕捞八爪鱼,涉及该案的渔获物共计2400余公斤。后经鲅鱼圈区发展和改革局鉴定总价值为10万余元。

  鲅鱼圈区因海而生、向海而兴,保障海洋生态环境事关民生,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恢复性司法理念摆在涉海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突出位置。在审查起诉阶段,鲅鱼圈区检察院积极协调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以及海警机构寻找修复生态环境的方案,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追究了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的责任,遂在以非法捕捞海产品罪向刘某提起公诉的同时,还提出让被告人恢复生态,根据案值放流适合本海域特征的水产幼苗的要求,并责令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经过开庭审判,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对鲅鱼圈区检察院提出的罪名指控、量刑建议以及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采纳支持。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非法捕捞行为对海洋与渔业资源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自觉履行判决,积极履行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的责任。

  日前,刘某在检察院、法院、海警局、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多家单位监督参与下,在行政部门指导与专业人士的会商下,在适宜的季节,海水的温度、湿度适合海产品存活的时间将海产品投放在适宜的海域。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2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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