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21时许,凌源市公安局前进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徐某报警,称自己刚从疫情严重地区回来,核酸检测呈阳性,目前在前进乡自己家里。
接到警情后,前进派出所立刻将此情况通报给当地卫健部门,同时将情况向主管派出所工作的局领导汇报。凌源市公安局要求前进派出所立即按照涉疫警情处置预案处警。
前进派出所民警迅速穿戴好全套防护装备,会同当地政府的防疫专班第一时间到达徐某家,并在徐某家周围拉起警戒带。当工作人员进入徐某家询问情况时,徐某满身酒气,拒不配合,前进派出所民警果断出击,配合卫健部门依法迅速将徐某强制带到凌源市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
经查,徐某酒后为了寻求刺激,故意捏造事实,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凌源市公安局依法对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