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一级法官。
在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表现突出,荣立个人二等功。曾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评区优秀公务员。
谈初心
我的爷爷是烈士,父亲是一名军人,在老一辈共产党人的丰功伟绩和坚定的意志品格感染下,我立志加入中国共产党,把党员的初心和使命牢记在心上。退伍转业后,我成为了一名法院人,始终牢记,只有把群众的真切感受和实际需要作为指引审执工作的方向,才能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公平正义。
谈工作
从事执行工作近十年来,我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达使命,绝不收兵!
2020年,在一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作为金融机构,对案件所涉286套房屋享有抵押权,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可以对房屋直接拍卖,以实现申请人债权。但实际情况是,286套房屋均有实际占有人,是由于开发商管理混乱,群众不熟悉法律规定,直接向建筑商、中介机构甚至个人交付购房款买房,导致没有合同、没有发票,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我挨家挨户走访了解,多次与申请人、被执行人沟通,解决了200多名群众的房屋问题。当事群众听到这个消息后,选派了20多名群众代表送上了锦旗和情真意切的感谢信,面对他们的信任和感谢,我觉得我们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也更加坚信,守护着初心和信仰,我们一定可以在守护公平正义的路上走得更远更坚定。
谈党史学习教育
党史记录着我们党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发展轨迹,记录着共产党人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和举世瞩目的伟大胜利,是涵养丰富、滋养深厚的“精神富矿”,感召着、指引着我坚守初心,坚定不移地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办理好每一个执行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