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法工作要“整体走在全国前列”,必须要有更高的工作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树立必胜信心、树立科学理念、树立一流标准、树立良好形象,体现事业心、责任感,体现对待工作的态度和追求,是实现“整体走在全国前列”的必备前提。全省政法干警努力提升素质,奋勇争先,“整体走在全国前列”就有底气、有保障,就一定能把辽宁政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政法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放眼我省,多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政法系统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营造了持续向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多年来,辽宁政法人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擦亮辽宁品牌,为进一步创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过去的一年,全省政法系统发扬新时代“辽宁精神”,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办成了一批大事、要事、难事、急事,取得了极不平凡的工作业绩……所有这些,都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必胜的信心,我们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打赢打胜新的攻坚战。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理念对头不对头、管用不管用,从根本上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成效乃至成败。一言以蔽之,一项事业之所以成功,首要的因素就是找到正确的理念。同理,全省政法工作要实现“整体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目标,就要树立科学理念,要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始终把稳中求进作为工作基调,始终把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战略指引,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确立鲜明政治性、彻底人民性、系统科学性相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确立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工作理念,确立向信息化、智能化要战斗力的现代科技理念,以先进理念提升新时代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高标准是由高定位派生而来的。“整体走在全国前列”,是全省政法系统的光荣任务和重大责任,意味着必须要有一个与之相匹配的更高工作标准。在这个意义上,全省政法系统都要着眼“整体走在全国前列”来提升自己的工作标准,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队伍建设和智能化建设等各方面,在政治安全、扫黑除恶、维稳安保、执法司法、信访工作等各项重点工作上都要争创一流。标准既是工作的标尺,也是一个个具体而细微的方法步骤。各政法单位及部门都要找准自己的站位,制定一流的工作标准和办法措施,在各自岗位上付出更多艰辛与汗水,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助推全省政法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避免在一些环节上“掉链子”,拖全省的后腿。
“为政之要,莫先乎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良好形象,反映着精神面貌,诠释着宗旨意识,体现着党性修养,外化为不懈进取、造福人民。良好形象,没有形式主义的容身之地,只有干事创业并感召无数人干事创业的巨大力量。对政法部门而言,政法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政法形象,特别是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人们更容易把政法干警的个人形象与政法形象直接画上等号。因此,要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确立全方位、全领域的服务意识,确立“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的责任意识,确立下基层、接地气的务实作风,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三型机关建设,树立起公正严明、务实高效、昂扬向上的政法机关形象和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政法干警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