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东方市检察院派驻东河检察室联合第一检察部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针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充分履行立案监督职能,为民营企业良好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检察干警核查案件情况
坚持多策并举,拓展立案监督线索来源。东方检察院干警采取主动走访重点企业、与民营企业人士或工商联座谈交流、梳理相关控告、申诉线索、查阅公安机关台账、对以往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回头看等多种措施和途径,拓展立案监督线索来源,对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人士合法权益犯罪应立未立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重视调查核实,提高监督立案的质效。检察干警对发现的立案监督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准确把握有关材料的证明内容,提高监督立案的准确性。
强化担当精神,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和实际困难,把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应立未立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民营企业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做实跟踪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加快办案进度。建立监督台账,实时了解侦查进度,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督促公安机关尽快侦查终结,避免案件久侦不结,着力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