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知要求各地交警,精心组织好高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考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确保不发生影响考试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部门要提前对辖区考场周边道路情况进行勘查,科学组织交通。在有条件的单位和道路两侧可开辟临时停车场地和停车泊位,并设置停车引导标志,方便接送考生车辆停放。加强视频巡查和路面巡逻,强化考点周边交通疏导,严查乱停乱放、乱鸣喇叭、面包车超员、客车超速、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在考场周边道路特别是易堵路段、路口增派民警,加强指挥疏导,该设立临时交通标志的要设立,该进行道路管制的要采取管制措施,向社会广泛告知考场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引导车辆合理选择绕行路线,减轻考场周边交通压力。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协作,及时做好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预警和响应,会同交通运输、医疗救急、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公路养护、清障施救等单位,落实辖区高考、会考期间路段应急力量;遇有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和其他突发情况,应立即启动预案,迅速处置。
省交警总队明确,各公安交警部门要坚持文明规范执法,对接送考生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后及时放行;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迅速出警、快处快撤。对考生在前往考场途中交通受阻的,应最大限度地提供通行便利。高考期间,可设置执勤服务站,派出专门警力加强各考点周边交通疏导,及时妥善处置涉及高考的报警求助。主动为接送考生车辆提供通行便利和服务,保障接送考生车辆顺利通行,对考生提出紧急求助的,要积极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省交警总队倡导广大驾驶人行经考场周边道路降车速、不鸣笛,礼让送考车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宁静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