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确保《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顺利实施,省公安厅决定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807399副,其中发放新国标号牌411041副、旧国标号牌5962副、过渡期临时号牌390396副。同时,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工作同步推进,全省共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423779辆,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20倍。
针对目前全省范围内仍存在相当部分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两轮车”)无牌违法上路行驶,为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提高公安交管部门服务工作效能,规范电动两轮车管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6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两轮车集中登记上牌专项行动,集中查纠无牌电动两轮车上路行驶。7月1日开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即停止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和核发过渡期临时号牌业务)。
据介绍,在6月份开展的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拓宽电动两轮车登记服务网点,严格路面无牌两轮车通行管控工作,每日开展对无牌两轮车违法上路行驶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无牌两轮车的,将现场引导至就近登记上牌服务点办理上牌;对拒不办理登记上牌的,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