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发布《贵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下称《白皮书》)。一年来,贵州检察机关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司法保护促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五大保护”融合发力,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白皮书》披露,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不贷,共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78人,提起公诉2444人,发挥法律震慑效应,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对情节恶劣、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审查,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顶格提量刑建议,绝不姑息。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继续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建设,坚持应用尽用原则,发挥全省56所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办案场所作用,最大限度避免“二次伤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多元综合救助,从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帮助等方面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
《白皮书》还披露,全省检察机关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加强惩戒、警示、教育。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91人,起诉1094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2021年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2072人,不起诉未成年人1617人。依托全省27所专门学校,挂牌观护帮教基地、成立未检工作室或访谈室等方式开展教育矫治。另外,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帮教工作。如福泉市人民检察院与福泉市义工联合会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工作模式。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7142次,为案件处理提供参考。社会调查率较上年有了大幅提升。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的价值和意义,对符合条件的76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依法对1279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不起诉记录进行封存,并监督、协调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为未成年人就业、入学、入伍和回归社会提供帮助。2021年以来,全省共有23名涉罪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的帮教下成功考取高等院校。
在推动家庭保护方面,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3432次,开展亲情会见1356次,发挥家庭温情作用促进涉罪未成年人认罪悔罪;在推动学校保护方面,2021年,共对74万余名教职员工开展背景筛查,对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员一律不得录用。借助2000余人的法治副校长队伍深入校园开展主题多样、内容丰富、“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普法宣教;在推动网络保护方面,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推动社会保护方面,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社会问题,以“我管”促“都管”,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在推动政府保护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牵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保护“两个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