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检察院出台方案,部署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贯彻全省安全稳定警示教育大会相关要求,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依法严惩涉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明确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涉安全生产领域案件,检察机关要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对新受理的涉安全生产领域批捕、起诉案件,要组织力量集中攻坚,严格审查把关,快速办理;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涉案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惩处,提出从重量刑建议,发现漏罪漏犯的,依法及时追捕追诉;对相关部门移送涉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有关立案活动,依法开展监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事故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对审判机关涉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确有错误、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及时提出抗诉和检察意见,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对办案中发现的党员、监察对象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笔者还了解到,专项行动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促进安全生产行业整治、区域治理相结合,主动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渠道。针对矛盾风险化解,对涉安全生产领域来信来访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转办处理;对不属管辖范围的信访诉求,认真做好释法说理,积极帮助群众落实诉求去向。依法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了解掌握安全生产事故致损情况及被害人诉求,重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