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银川市西夏区法院发出《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自6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执行领域专项行动,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者将面临5个严重法律后果。
西夏区法院要求,凡在该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在一周内到该院如实申报财产,主动履行义务,接受、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得规避、妨碍、抗拒执行。
对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该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予以严厉打击,被执行人将承担5个法律后果: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出国、出境、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反馈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失信被执行人的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暂缓受理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项,暂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规划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暂停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暂缓办理在建项目的后续规划手续。
(宁夏法治报首席记者 张怀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