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平区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监护权案件,为一名6岁女童确定监护人,并联合市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为其提供心理疏导等帮助,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图为庭审后法官与孩子监护人进行沟通。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mcwipii88378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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