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自己错了,以后再也不会冲动了。谢谢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谢谢您们对孩子的帮助,以后我一定吸取这次教训,当好监护人!”
这一声声谢谢饱含深情,小华(化名)和他的父亲回想这半年来的经历,对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充满了感激之情。
半年多前,未满十八岁的小华和朋友发生口角,冲动之下将其打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小华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了被害人谅解。为全面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六个月考验期。
考验期内,承办检察官马静多次与小华和他的家人沟通,阐明附条件不起诉的意义并要求小华要严格遵守考验期内的各项规定和纪律,为了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检察官多次带他到社区参加志愿服务,培养其自身的社会责任感,疫情期间,小华主动在其居住地社区参加核酸筛查志愿服务,从中提升自己,感受到服务社会、奉献他人的成果和喜悦。同时,检察官还联合社会力量,对小华进行了专业的心理测评和疏导,减轻他的思想压力和负面心理影响。
日前,小华顺利完成了六个月的考验期,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并组织召开了一场以“立足新起点 开启新征程”为主题的不起诉宣告暨家庭教育指导令宣告送达仪式,仪式邀请了和平区妇联、和平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和平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宣告会上,检察官马静对小华进行了不起诉教育训诫,随后向其家长宣读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本市检察系统制发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仪式上,和平区妇联的工作人员向小华的家长赠送了家庭教育指导书籍,告知其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教育职责。和平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表示,家长要加强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同时也要多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及交友情况。如果有需要,也可以联系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平区关工委的工作人员强调,希望小华能吸取教训,今后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家长平日要规范言行,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一声声的叮嘱让小华再次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他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改过自新机会,以后一定严守法律底线,不再做违法的事情。小华的父亲也表示下一步会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马静表示,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是个人和家庭福祉的“家事”,也是国家和民族命运的“国事”。今年以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与区妇联、区关工委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和联动,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针对不同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制定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方案,并做好监督回访工作,为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方面作出积极探索,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