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河清、水美、岸绿的良好生态环境,巩固河道水源专项整治成果,日前,红桥区检察院主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会同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区域河流点位进行水样采集,对水质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杜绝影响河流水质及污染事件发生。图为检察官会同技术人员在海河采集水样并现场进行水质检测。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mcwipih76563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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