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宝坻区法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解民忧、护民利、保民安、顺民意、纾民困、暖民心”的“六民”举措,全力以赴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顺民意暖民心 紧跟“潮流”惠及群众
“家庭暴力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实施,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规定为婚姻家庭编的重要内容……”一名年轻的女法官面对镜头讲述着。
这是宝坻区法院家事审判法官刘辉为区街镇妇联干部、家事调委会成员开展的一场以反对家庭暴力为主题的线上宣讲活动,也是“辉姐讲家事”栏目的第五次普法活动。该栏目由宝坻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共同打造,用朴实的语言讲述真实案例,以老百姓的视角来宣讲家事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家事纠纷。
除了打造“辉姐讲家事”普法栏目外,宝坻区法院还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法律七进”系列活动为抓手,多措并举,创新宣传载体,切实将民法典送进百姓心里,指导群众生活,优化法治环境。
宝坻区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多维度普法,提高普法频率,扩大覆盖范围,确保普法“无盲区”。在“走出去”的同时,该院还将群众“请进来”,零距离交流。利用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契机,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到法庭旁听庭审,推动司法审判公开化、透明化。通过邀请群众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了解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此外,该院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将工作动态即时高效地发布到网上。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共发布司法信息500余篇。同时,结合法治热点,创作“小编说法”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作品,以情景短剧、主播普法等创新形式解读法律条文,用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的方式做好普法宣传。
解民忧纾民困 全力解决群众难事
为了方便群众,宝坻区法院推出“巡回审判+云庭审”模式,通过“送法上门”,为群众节约诉讼成本,减少时间和精力的消耗。对确有困难无法在工作时间开庭的案件,根据实际需要,将开庭时间调整在午休、周末等时间,最大限度配合当事人需要,防止诉讼久拖不决。同时,利用跨域立案、远程立案、线上立案等多种方式,为外地当事人提供便利,彻底打破地域办理限制。“云庭审”则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在网上参与庭审全过程,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宝坻区法院还推出“多元解纷+诉讼服务”模式,加强与公安、妇联、民政、工会、消协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诉源治理最优方案。在交警支队设立诉前联合调解中心,成立“凤霞工作室”,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受理、调解、确认、理赔“一站式”解决。在6个派出法庭和执行局分别设立诉讼服务站,推动全方位服务、“门诊式”解纷、集约化办理,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开通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以“优先办、引导办、便捷办”为原则,全程提供诉讼服务指导,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高中生小花(化名)就是法院便民机制的受益者。父母离异后,小花跟随母亲和外公一起生活,父亲每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后来,小花的母亲被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小花又被查出患有慢性疾病,需长期服药,一家人的生活雪上加霜。小花的外公多次以代理人的身份向宝坻区法院诉请变更抚养费及抚养关系,但小花的父亲已重新组建家庭,且常年外出打工,案件审理期间多次传唤拒不到庭。
考虑到小花本人多次明确表示愿意同母亲和外公继续生活,而贸然变更抚养关系可能影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首要目标,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小花的外公随即上诉至市一中院。案件二审时小花高考在即,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法官多方奔走,与市一中院、宝坻区妇联,小花所在区、街道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说明情况,共同会商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法官还与小花的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小花的学习情况及思想动态,远程提供心理疏导方案,确保小花迈好人生关键一步。最终,小花被某医科大学录取,小花的外公也表达了欣慰之情。案件经市一中院审理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虽然结束,但为民解困仍在继续。考虑到小花家中困难情况,宝坻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学校和村委会为小花成功申请了多项助学金,合计2.2万元,并募集社会援助金3万余元,用以担负小花大学期间的学费及部分生活费,解除了一家人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这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们对自己的要求和对群众的承诺。”宝坻区法院院长邢小鹏说。
护民利保民安 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
宝坻区法院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基层一线,摸实情、出实招、解难题,多角度、立体化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宝坻区大钟庄镇是稻米主产地,每年5月中旬为稻田插秧的黄金期。曹某承包了大钟庄镇某村90余户村民的300余亩稻田,但今年4月底,曹某和村民韩某等3人产生土地纠纷,无法展开耕种。
考虑到春耕在即,若按程序安排开庭,可能错过农时,不仅会给承包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农户也可能承担巨额的违约赔偿责任。因此,法官来到村委会,联合村“两委”干部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以“拉家常”的方式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经过,在此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仅用了7个工作日,曹某与韩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300余亩稻田没有延误农时,全部得以顺利耕种。
宝坻区法院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妥善化解涉“三农”纠纷,强化法官的“护农”意识,在审判过程中注意保护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将农村、农时、农活的特点纳入考量范围。与此同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注重发挥司法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保障职能作用。该院相关负责人带领民商事法官走访经济开发园区、企业,为企业代表开设民法典大讲堂,就劳动争议、合同履行等法律问题进行释法指导。强化能动司法,坚持善意执行,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除依法需责令关闭的企业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恢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