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
(一)坚持开门纳谏,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具体需求,建立健全群众诉求清单。
(二)注重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群众搭建服务平台,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简化办事流程、增加办理渠道、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研究出台一批便民利民举措。
(四)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立法经验,完成《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立法修订工作,夯实各部门、社会单位的责任。
(五)发挥两级交安委作用,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推动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积极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工作,预防和减少二次事故发生。充分发挥事故救助基金作用,不断提高院前救治率。
(六)开展“铁拳2021”行动,严查严重违法行为,实现交通事故“减量控大”。
(七)从严查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违法,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
(八)大力弘扬110“人民的保护神”精神,加强110接处警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
(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结对帮扶对口单位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组织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深入基层、走近群众,与群众面对面交心谈心,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十一)落实“向群众汇报”制度,扎实开展“双报到”等工作,结合警区警长制改革,深入社区想方设法、力所能及为群众办具体实事,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感。
三、着力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实事
(十二)持续深化“为群众出行再节省一分钟”爱民实践活动,优化调整道路信号控制,对市内六区重点区域、重要路口交通信号配时开展综合评估,完善丁字路口通行控制方式,科学实施黄闪控制,优化道路绿波配时,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十三)实施道路交通堵点乱点常态化治理,全力做好地铁、慢行交通、排水管网和电力改造等重点工程的交通组织,最大限度减轻大规模占路施工带来的通行压力,保障民生项目。
(十四)充分发掘道路停车供给潜力,优化停车管理服务措施,在30处商业繁华区域、50处学校门前、100个老旧小区周边,实施允许临时、限时停车的交通管理措施。
(十五)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整治快递、外卖配送人员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十六)发挥交警铁骑机动队全市域执法机动作用,主动践行“服务队”要求,根据需要,强化路面机动巡逻管控。
(十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倾听企业心声,由“被动等待”转为“主动上门”,着力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十八)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全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争做文明好司机”等社会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遵法守法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四、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
(十九)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公安交管“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天津交管服务直通车”平台建设,拓展服务种类和内容,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
(二十)保质保量推进交通管理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提升我市公安交管工作正规化、系统化、智能化水平。
(二十一)改进占路施工审核管理,在申请单位承诺保证道路通行安全的前提下,施工长度200米以下的中低压等级电力、燃气(中低压)、自来水(管道直径不大于30厘米)及排水(管道直径不大于50厘米)管线接入工程的占路施工审核,实行“以承诺代审核”的工作机制,让企业“零跑路”。
(二十二)积极与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进行联络和对接,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实现群众就近、快速办理业务。
(二十三)坚持服务群众为导向,加大“流动车管所”出行力度,到社区、企业、商圈上门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十四)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聚焦惠民利企、赋能发展,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便利货车在市区道路通行、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等措施,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
(二十五)进一步推行定制化服务,坚持措施精细化、服务精细化,更好服务保障老年人、军人、出国(境)人员等便捷办理交管业务。
(二十六)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推进网上服务“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优化交管线上服务体验,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网上交管服务。
五、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
(二十七)稳步推进警区警长到街道担任职务,参与街道交通安全等相关工作,深化社区警务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交通管理工作社会化。
(二十八)学习弘扬“东莱精神”,依托警区服务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车驾管网上服务导办、交通违法缴罚、群众建议收集等工作。
(二十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价,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
(三十)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城市创建成果,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常态化排查治理和突出问题标本兼治,守护群众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