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的一天上午,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到一位女士来电,咨询有关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因她丈夫患有精神疾病,不知如何办理。工作人员了解得知,赵女士是在诚基中心看到了和平区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工作站的图片宣传,按照上面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赵女士说她一家三口都是残疾人,丈夫精神残疾、自己肢体残疾,孩子视力残疾,现在遇到了法律问题,一家人不知如何是好。
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解决赵女士一家的困扰,和平区司法局当天即安排了律师为赵女士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律师告诉赵女士,由于目前新版的残疾证上没有注明精神残疾的监护人,赵女士的丈夫如果想解决继承纠纷,首先要在法院通过特别程序确定其丈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指定赵女士为其法定监护人,才能解决后续的民事纠纷问题。和平区司法局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将全程免费为赵女士办理相关法律事宜。
日前,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赵女士的丈夫已在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