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美广告铺天盖地、乱象百出,不仅丑化了行业自身的文明形象,也有损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依法治理医美广告乱象,势在必行、正当其时。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要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重点打击十种情形,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其目的就是忽悠消费者、骗取消费者的钱财。
追求自身“容貌美”“形象佳”,是人的本能属性。医美广告就是适应消费者的这种自然心理应运而生的,而且愈演愈烈、需求火爆。有许多消费者也包括大牌明星在内“上当受骗、后悔莫及”,终生焦虑和苦恼,几乎成了泰山压顶的思想负担和难以消除的心理障碍。
整治医美广告要高悬法治利剑,仅靠市场监管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要实行政府主导,市场监管,卫健委、公安、商务、媒体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对那些鱼目混珠、以假乱真、恶意制造和贩卖虚假广告和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各种产品,要依法依规予以坚决查处和取缔,让医美行业在法治护航下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