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村治理,以司法手段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三个便于”原则持续为人民法庭服务“三农”发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强调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人民法庭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法治单位,处在基层治理第一线,承担着诉源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以法律裁判和普法宣传引领社会风尚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今年7月下旬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将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作为会议主题,会议提出了人民法庭要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三项原则。“三个便于”原则要求着力打造彰显人文关怀的人民法庭,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坚持人民法庭线上与线下审判相结合,加快推进智慧法庭建设,让科技为司法赋能,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调配资源,以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人民法庭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不仅是要大力推进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践行为民宗旨,紧盯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也要关注人民法庭本身的法治人才保障问题。锻造人民法庭过硬队伍,全面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健全人民法庭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人民法庭解决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加强培育人民法庭先进典型,加强法庭队伍职业保障。人民法庭是矛盾一线,也是艰苦的一线,顶层设计要充分考虑提高人民法庭吸引人才的机制,使一线有人去、留得住人,为人民法庭提供人才蓄水池,使其成为干部成长培养的“练武场”。
要不断提高人民法庭专业化水平。解决“三农”问题除了技术支撑,还需要有专业化的社会服务,人民法庭就是要为乡村振兴提供专业化的法治服务。要提高法庭干警审理乡村案件的综合能力,不仅要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更应以乡亲们听得懂、看得明的方式开展法律宣传和延伸服务。在改革的过程中人民法庭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类型化案件集中由人民法庭专业化审判,在产业特色明显的区域,如瓷都景德镇、陶都宜兴等具有专门特色的地区,可根据辖区中心工作需要,明确由专业化法庭专门审理特定区域、特定产业相关的案件。
人民法庭服务“三农”要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更加注重诉源治理和协调联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广泛开展“一镇街一法官”活动,着力源头预防,注重非诉讼方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培养人民群众形成矛盾就地化解,纠纷在基层解决的理念,为服务“三农”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