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学术探索 > 扎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

扎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

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 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着力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高标准高要求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以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从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打击,这是检验人民法院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的又一次大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总结经验,准确把握规律,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着力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高标准高要求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以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首先,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动扫黑除恶斗争转向常态化开展。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圆满收官,但收官不是收兵,而是常态化打击治理的新开端,人民群众普遍希望专项斗争结束后持续打击黑恶犯罪,防止其死灰复燃、卷土重来。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三年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把“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这既是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与黑恶势力坚决斗争到底的长久之计,也是坚持人民立场、顺应人民期待、彰显公平正义的为民之策,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关键之举。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黑恶势力的顽固性、复杂性,深刻认识推进长效常治仍任重道远,切实做好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坚决摒弃歇歇脚、喘喘气思想,做到群众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以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和态度,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抓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其次,坚持公正司法,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018年以来,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大批黑恶势力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专项斗争不是一劳永逸的,各地仍有不少“存量”和“增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需持续发力查办。一要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的黑恶势力,对准侵蚀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对准扰乱市场秩序、垄断工程建设以及非法采石挖沙、破坏自然资源等背后的黑恶势力,对准金融放贷、信息网络等新兴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坚决防止黑恶犯罪交织叠加、滋生蔓延。二要坚持精心审理、依法裁判。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压倒性态势,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和办理黑恶案件系列指导性文件、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等,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不拔高也不降格,既重视刑事惩罚也重视财产处置,既注重办案质量也注重办案效率,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有机统一,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三要坚持协同作战、严打深挖。强化纪法协同、办案联动,与纪检监察及检察、公安等政法单位合力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及时排查黑恶案件审判和执行中发现由乱生恶、由恶变黑的线索动向,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持审判与执行同向发力,进一步加大财产刑和黑财追缴判决执行力度,坚决斩断黑灰产业链,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坚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第三,推动源头治理,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同黑恶势力斗争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强化源头治理、行业监管,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抓基层打基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不断健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长效机制,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着眼于长效常治,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平安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一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完善与纪检监察、其他政法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全面落实村级“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运用司法建议等形式推动解决社会治理缺位、行业监管不力等问题,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与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县域社会治理、乡村治理和行业监管。二要抓基层打基础,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注重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获取信息、收集线索,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和社会环境。三要依靠群众、整体智治。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打早打小依法惩处机制和黑恶违法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发动人民群众在严打深挖上形成合力,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研究黑恶犯罪新动向,着力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打防管控联动治理格局。

  第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健全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促进扫黑除恶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加强综合保障,狠抓推动落实,压紧压实责任,继续保留扫黑除恶斗争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专班,确保扫黑除恶组织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切实把扫黑除恶斗争纳入法院工作全局谋划推进。二要强化队伍管理,坚持正风肃纪。紧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整治顽瘴痼疾,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努力建设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扫黑除恶司法铁军。三要强化督导督办,加强培训指导。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每年挂牌督办一批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常态化开展点穴式、精准性、下沉式督导督查和业务指导,优化扫黑除恶专业化合议庭和审判团队,定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法律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gd/gztt/tjcaw-ikqciyzk092256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