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红色的表决票发给了每一个代表。在票的上方横栏内画上一个圆圈,就表示同意。画上一个×,就表示不同意。”
1954年9月20日下午,北京中南海怀仁堂,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入第5天。大会执行主席周恩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票通过。投票数1197张,同意票1197张。
时间跨过一个甲子,2014年,这个国家迎来了首个宪法日。从此,每年这一天,国家都以特别的方式纪念宪法、宣传宪法。
4年后的春天,2018年3月11日,宪法,这部国家的根本大法,又迎来一次完善和升华。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者王人博著作中所言:“宪法像毕业证,它记载了学业的结果。拿在手里若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那这个民族就毕业了。”
“的确,从最初通过宪法和法律关注公民基本权利,努力实现社会正义,到从制度上整体推进法治建设,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宣传教育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行动纲领,对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两步走目标相适应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进行了科学和富有成效的规划和设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说,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打下了扎实的法治基础。
以宪法为核心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假日庭园寂,平楼卧室幽。
逐行斟字句,对坐话喃啾。
灯下词初定,纸间策已筹。
宪章临十稿,尚欲益精求。
已故法学家许崇德的这首《玉泉山之夜》,记录了1981年5月一个星期天晚上,80岁的彭真在灯下修改宪法草稿的情景,这也是当年立法工作者们夜以继日工作的真实写照。
彭真在1982年主持宪法起草之际要求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党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写进根本规范的文本之中,明确指出“党自己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30多年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决定又再次重申这个命题,提议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强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此后,中共十九大政治报告还进一步要求“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提出了“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的任务。
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季卫东看来,这个命题的重述和引申,标志宪法秩序的变迁正进入“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新阶段。
中国的发展奔腾向前,执政者对法治的理解不断加深。
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到2010年年底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此,我国的立法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201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期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这个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和统帅,以法律法规为主干,涉及宪法和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走上全面发展的快车道,人们对法治的期待不仅局限于在司法审判中的个别社会正义的实现,而是要追求整个国家制度层面的法治化。”莫纪宏说。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在此之前的提法是法治国家,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里第一次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是指国家的治理特征、治理机构,治理机构是按照法治原则产生的。法治中国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和法治基本精神的具体目标。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将法治国家变成了一项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管辖范围内所有领域的具体目标,有着更加明确的指向性。”莫纪宏说。
天下大治,起于法治。实现法治,必须立法先行。
也正因如此,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十八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
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用典——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
2017年9月29日,中南海怀仁堂。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成立宪法修改小组。
宪法修改小组举行13次工作班子会议、4次全体会议,对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汇总梳理、逐一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专门要求,对于没有吸收到党中央修宪建议里的意见,要一一作出研究。”宪法修改小组工作人员说。
从各方面提出的数千条建议,到党中央的21条修宪建议,党中央慎之又慎,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确保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2018年3月11日下午3时52分。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长时间响起。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设立国家宪法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尊崇宪法地位,保证宪法实施,为国家治理奠定坚实根基。
莫纪宏说,至此,以尊重宪法权威为核心,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法治工作进入了一个高质量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法治目标指日可待。
的确,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以法治为引领
政府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不断提升
有“良法”,更要有“善治”。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各级政府能否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在我看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应该是率先完成的。”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熊文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法治中国是包括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在内的整体概念,同时,三者也是一体建设、一体完成的关系,“在新时代发展中,建设法治中国也要更加注重法治政府的目标”。
春天,总是孕育着希望。
2014年初春,万物复苏的时节,国务院各部门官网上悄然出现了一张张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这是中央政府首次晒出权力清单、亮出权力家底。
2014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
一年后,云南腾冲,市委编办的工作人员从未如此繁忙过,他们把上千部法律法规、18个乡镇的相关资料统一集中在会议室,要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将县乡两级政府的权力和相对应的责任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地列示出来。
在熊文钊看来,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落实职权法定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2017年8月,全国所有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均已公布。
依法行政,在莫纪宏看来首先要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厘清权力的边界,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
数据和事实,折射出法治政府建设的累累硕果——
自十八大以来,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44%,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项目分别缩减80%和50%以上,全国所有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均已公布。
自十八大以来,全国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出“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等便民举措,实施“多证合一”改革,以“减证”促“简政”,实现政务服务不断优化。
自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探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普遍出台有关制度或作出相关规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制度,确保决策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
在熊文钊看来,我国已经意识到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尤其是十九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在法治政府上做的努力,可以视为法治中国的重要成就:
一方面,提出了督查方面的相关规定,这是落实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一个政府法治的重要方式。这一点的重要意义在于,党委也承担了领导责任,政府不再单打独斗,而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党委作为主要负责人,体现了党领导政府,这是政治保证;
另一方面,还对政府信息公开展开了一系列工作,这对法治政府建设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因为透明的政府是实现法治政府重要保障。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自十八大以来,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实现大幅增长,政务公开、集中化水平大幅提高。
2019年5年月8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文发布。
“这个条例值得重视。通过重大行政决策,让决策不至于拍脑袋,说明法治政府的建设真正落到了实处,可以视为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成就。”熊文钊说,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一场治理的革命,也是理念的革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必将不断提高我们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人民群众也将收获更多实实在在的福祉,“法治中国的建设节奏在加快,可以说法治政府建成了,法治中国就实现了”。
的确,依法治国,重在法之必行。
“法治政府在立法执法司法上已经形成了基本框架,下一步是进一步细化,让法治政府提前建成,带动最终目标的实现。”熊文钊说。
以公正为导向
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法治素养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改判聂树斌无罪。法槌落下,72岁的聂母张焕枝72岁失声痛哭。为这一刻,她已经在来回奔波中苦苦等待了太久。
法槌落下,冤案终于得以昭雪,而年轻生命的逝去给人们带来的深思远远没有结束。近年来,司法机关直面历史疑案,坚决纠正错案,这一司法痛点正得到有效化解,成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写照。
公平正义,国之基址。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翻阅历史,不难发现,如果法院要扮演“宪法守护者”的角色,就必须首先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功能,然后再争取通过司法审查程序做出宪法判断。季卫东曾这样梳理:在当代中国,第一步是1989年之春迈出的,留下的足迹是行政诉讼法;第二步是2001年之夏迈出的,留下的足迹则是关于齐玉苓案的司法解释。
季卫东总结说,从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启动经济审判方式改革,到90年代前期修改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到1999年的“执行年”运动以及颁布《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再到2014年底通过七个省市的试点方案,司法改革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是对司法体制改革历史性成就的集中诠释。
2018年7月,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桥头堡——深圳市举行,会议在总结司法体制改革成绩的同时,发出了新的改革动员令。会议提出,要科学谋划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战略,全力统筹推进、精心组织实施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
除司法体制改革外,政法口机构改革、执法规范化建设、政法公共服务改革等改革任务也在全面落实。
2018年5月,一段上海民警的执法视频引发网民热议。从口头反复告知,到采取强制措施,整个执法过程依法有据、文明规范,被网民称为“教科书式执法”。
公安机关每一次规范执法都是对群众诉求的真诚回应。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公安执法规范化程度越高,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就越能在全社会形成,给百姓带来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也就愈强烈。伴随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深化,这种正相关效应必然会越来越彰显。
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法治社会无处不在的烙印,也是法治中国始终不变的底色。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正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日益成为全体中国人的共同追求。
2017年,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代的判断,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出系列新任务、新要求,也开启了新时代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征程。
“目前可以说我们已为进入新时代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比如我们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加大了调解、仲裁制度的建设,通过各种途径化解矛盾和纠纷。关键还是要发挥司法审判制度在解决法律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另外,我们现在采取了各种各样的责任制、问责制,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从领导干部抓起,让领导干部带头守法,这是对整个社会有一个巨大的推动和促进很有效果。”莫纪宏说。
不过,也正如卢梭所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法之必行,在于民心所向。在受访专家看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二字已深深扎根在人民心中,法治权威成为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我们一直说,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实现法治社会,是让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达到较高水平,而这最主要做到的就是领导干部带头守法,这也是法治政府应该包括的内涵,公权力的改革,对其余领域也有带动,也体现了法治政府对后两者的带动和促进作用。”熊文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