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中国之声”报道,位于河南郑州中牟县的贾鲁河大桥,是目前亚洲最宽的无背索斜塔斜拉结构桥,这座耗时近三年、耗资上亿元、一度被称为郑州新地标的“明星桥”,今年3月下旬通车后不久,桥面就出现了大量破损和裂缝,甚至能清晰看到石子下面的钢板,不得不进行翻修作业。令人吃惊的是,已投入使用四个月的贾鲁河大桥至今尚未通过验收。
通车不久桥面就出现大量破损和裂缝,甚至能看到石子下面的钢板,这会不会又是一项“豆腐渣工程”——读者的第一感觉,大抵如此。据统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每年开工建设的桥梁达一万多座,建设速度和规模世所罕见。其中,不乏竣工后便不断修修补补的隐患大桥,有的还陷入了“屡坏屡修、屡修屡坏”的怪圈,大桥桥墩用垃圾填充、裂缝用胶水修补之类的丑闻也时常被媒体曝光。
贾鲁河大桥刚投入使用就破损,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桥梁承建方回应:问题出在管理上,有关部门在大桥尚未完成验收时就提前通车,超限车辆频繁驶入导致桥面破损。这只是桥梁承建方自己的说法,在未经权威部门调查或第三方调查之前,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人们不得而知。
按照一般的经验,建桥者主动承认桥梁质量有问题通常是很难的,除非是桥塌了——不对,就算桥塌了,也未必会被认定与桥梁质量有关。要么归罪于“天灾”,要么说是船撞塌的,要么说是车压塌的,“车辆超载”是最常见的“背锅侠”,如此这般的责任归因,人们已见怪不怪。应该说,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桥梁本身存在的质量隐患恐怕才是事故频发的主因。
不管贾鲁河大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关部门“没验收便通车”的做法肯定违法。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不仅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人所共知的基本常识。有关部门以“方便居民出行、缓解通行压力”为由,没验收先予以通车,这样做好像还挺人性,可有没有想过,这会将过桥的居民置于怎样的风险隐患之下?更何况,有关部门怎可无视法律规定带头违法?
我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违反条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贾鲁河大桥作为当地的“明星桥”,没验收先通车,为何迟迟没有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哪怕现在桥梁出了问题进行翻修,依旧无人介入?
别说这样做没风险,最近十多年来发生的塌桥事故还少吗?那么多的塌桥事故,为何就不能警醒相关部门时刻绷紧事关人命的桥梁安全之弦?一座桥梁只要还没有通过验收,哪怕是新建的,也理应视作“危桥”禁止通行,因为桥梁安全不能拿人命去做试验。有关部门没验收先通车的做法,既没把法律规定放在眼里,也很难说就一定把公共安全放在了眼里。
值得一说的是,新建大桥没验收便通车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并非特例。之前媒体还报道过,江西的鹰潭大桥通车20年却未验收,可谓此类案例之“奇葩”。如果说有质量问题的桥梁是“豆腐渣工程”,那么,没验收便通车的管理就涉嫌“豆腐渣管理”。“豆腐渣工程”需要严惩,“豆腐渣管理”更要严查,因为很多害人的“豆腐渣工程”,源头就在“豆腐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