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你们,我的借款终于收回了。”6月19日,新宁县矛盾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钟山接到金石镇锦绣社区居民洪先生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难掩兴奋与感激。 2021年6月,亲友文某某以办厂需资金周转为由,向洪先生借款本金26万余元。文某某向洪先生出具借条,双方在借条上约定月利率为1分2厘,2021年7月8日一次性还清。借款到期后,文某某一直以无钱为由未偿还借款给洪先生,洪先生多次催收未果,便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案件涉及亲朋关系,法院通过该县“多元化调解平台”,将案件推送至县矛盾调处中心。经该中心内设的重大疑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亲朋纠纷得到解决。 新宁县为适应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积极探索纠纷化解工作新思路,设立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县委副书记担任中心主任,下设办公室作为中心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和工作平台,从而实现县、乡(镇)、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机构之间的衔接和统一协调,确保全县矛调机构整体统一作战。同时,专门成立了县重大疑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民商事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县旅游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工商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六个专业调解机构。 借助“多元化调解平台”,该县法院、信访局、公安局、卫健局等多个县级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及时将适合调解的案件移送至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中心调解员第一时间赴矛盾纠纷现场开展调解。县信访局将接收到的有调解可能、涉及民事权益争议的信访案件,以文件形式移送至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中心接案后介入调解,最大限度化解信访案件。 据了解,新宁县矛盾调解中心成立来,受理各类重大疑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1755起,达成调解协议1623起,调解成功率达92.47%。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没有发生一起纠纷因调处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和民转刑案件。该中心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中心办公室主任钟山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首届最美人民调解员”称号。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2022/06/21/11413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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