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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余江法院“暖心”执行:破企业困“镜”,解民工忧“薪”

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受疫情影响,很多微小企业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难,甚至无法按时发放工资。“工资必须发放到位”,“企业也要继续生存”。既要帮群众讨薪,又要助企纾困,法院该如何执行?近日,鹰潭市余江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民工工资申请执行案件。最终民工领回了工资,企业未因执行受到任何影响,区人社局决定不再对企业作出处罚。

  工资未到,洪灾来袭,民工犯了难

  陈某夫妇从外地到余江区某眼镜公司务工,从事注塑工作。然工作数月,却不能拿到工资。正遇老家遭洪灾,陈某夫妇的生活雪上加霜。陈某夫妇无奈向余江区人社局投诉该眼镜公司拖欠其工资2万余元。 在人社局主持下,眼镜公司当场向陈某夫妇支付1万元工资,并承诺于2022年3月前给付剩余工资。然而,眼镜公司未能按照承诺如期支付工资,人社局多次催促均无果,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疫情之下,资金短缺,企业遇了困

  该眼镜公司原是一家有超20名员工的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该公司接受的订单越来越少,公司规模逐步缩小,现在不到10人。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并不是故意拖欠工资,只是现在企业经营太困难,每一分钱对企业都很难。”

  善意执行,帮了企业,乐了民工

  收到非诉执行申请后,法官在审查阶段认为人社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裁定准予执行。虽然这仅一个小额的简单案件。但如果机械审查、执行极容易让原本受困的企业经营再次受阻。在执行立案前,法官主动给予企业一定的宽限期,并获得申请人的理解。同时,多次深入眼镜公司实地了解情况,积极促成双方和解。经调解,区人社局、涉案眼镜公司、陈某夫妇三方签订调解协议,眼镜公司当场向陈某夫妇支付拖欠1万余元工资,区人社局决定不再对其作出处罚。法院在执行立案前,精准甄别,积极防范执行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成功帮助农民工追回了工资。

  余江法院有效发挥司法对中小微企业的挽救功能,在非诉审查过程中,科学甄别、依法保护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 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jxzfw.gov.cn/2022/0621/2022062141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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