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沙坡头区法院对郭某诈骗一案公开进行宣判,以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1万元,责令被告人郭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沙坡头区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至2021年,郭某在手机软件上进行赌博,为筹赌资,他以办理养老保险、公租房为由,诈骗作案31起,骗取他人现金73.803万元,其中以办理养老保险诈骗27起,骗取被害人现金71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因其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罚;退缴部分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郭某不到两年骗取他人财物30多次,并将所骗财物用于赌博,其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可酌情从严惩处。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据办案法官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打着代办“养老保险”的幌子进行诈骗的案件。沙坡头区法院将立足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养老诈骗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宁夏法治报记者 翟迎春 通讯员 龚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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