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津双福打工的王某,途经先锋镇在水一方路段时,因嘴馋便想打几条鱼来吃。当晚,他将家中的电捕鱼工具找出来,在河道内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民警当场抓获。
日前,江津区公安局先锋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先锋镇绣庄村笋溪河在水一方河段电捕鱼。该河段属于长江流域,实行全面禁捕。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后发现一男子正在河边捕鱼,于是当场将该男子抓获,收缴电捕鱼工具一套,查获鲫鱼4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自己在江津双福打工,当日中午回老家路上,途经先锋镇在水一方路段时,看见笋溪河河道,便想打几条鱼来吃,于是回家后将电捕鱼工具找了出来,当晚驾驶摩托车回到在水一方路段,在河道内电鱼,结果被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