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霍邱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强制措施不断施压,促使被执行人胡某主动偿还欠款23961.11元,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胡某向从淮南某建材公司购买树脂瓦,并向其出具欠条一份。因胡某长期拖欠部分货款,双方产生纠纷。案件经霍邱法院审理,判决胡某偿还原告欠款2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胡某分文未付,该建材公司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邮寄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胡某名下所有银行和网络资金进行了冻结,但胡某均未理会。为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果断对胡某发布限制消费令,并电话告知胡某如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下一步将采取纳入失信、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之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的胡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欠款,希望解除对其的强制措施,并将全部欠款23961.11元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执行法官查收案款后,及时撤销了胡某的限制消费措施和对账户解冻。至此,本案成功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