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6月9日,南陵县法院执行干警将倪某某拘传至法院,不到一天的时间,被执行人将欠付款项当场还清,至此,一起久拖不绝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在覃某某诉倪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判决倪某某应赔偿覃某某49553元赔偿款。判决后倪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覃某某遂向南陵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案件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倪某某承诺于2022年3月31日前全部赔偿到位。还款时间到期,倪某某确仍未还款。2022年5月,覃某某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找到承办法官寻求解决办法。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倪某某督促其履行义务,倪某某拒不履行。6月9日,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拘传倪某某。到达被执行人家中,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逮个正着,并告知如果当即还款将不必拘传至法院,但是倪某某仍拒绝还款,执行干警待被执行人吃完早饭后将其拘传到院。警车上,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倪某某仍然坚持没钱履行,再三劝说无果后,承办法官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倪某某慑于司法拘留的威慑力,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并随后立即打电话筹集资金,于当天下午将和解金全部赔付,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