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谯城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修某将案款5万余元一次性履行完毕。
2020年,因建设施工资金周转需要,修某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李某当日转账给修某5万元,修某向李某出具欠条一份。后李某多次讨要无果,将修某诉至谯城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修某偿还李某借款5万元及相应利息。修某未能履行生效判决书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依法向修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同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等查询,但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修某也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经法官多次沟通,修某表示其有很多款项未结算,现在确实困难,希望宽限点时间,一结得款项就马上支付。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确实有一定难处,也对此表示理解,在与申请人沟通后,申请人也愿意再给修某一段时间。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修某却没有要还款的意思,每当法官打电话过去都以自己款项还没有结清、没有钱支付为由搪塞。为了该案的顺利执行,承办法官立即将修某传唤到法院,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后果,并向其发出预处罚通知书,告知其若不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人民法院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最终,在预处罚通知书发出当日,修某就凑齐案款并进行了缴纳,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