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最为严重的家族,因吸食这种毒品而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已多次被报道。吸毒人员吸食该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为什么具有比传统毒品大麻更为严重的危害?这类物质有哪些伪装形式,日常生活中又应怎样进行识别和防范?本期识毒专刊,记者带您了解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的庞大家族——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娜塔莎”:美丽名字背后是深深的陷阱 近年来,“娜塔莎”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美丽名字的背后,究竟是一种什么物质? 据警方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10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刑侦大队黑甲山中队接到群众反映的线索后,立刻展开摸排调查。经过蹲守,民警很快在天山路附近将犯罪嫌疑人魏斌(化名)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5小包(共计4.419克)毒品“娜塔莎”,以及500元毒资。经审讯民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魏斌20多岁,2014年其曾因贩卖毒品大麻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多。重获自由后,魏斌不思悔改,开始售卖“娜塔莎”。魏斌交代,其贩卖的“娜塔莎”都是从上家手里购买的。 “很多售卖者把平常香烟前半部分的烟丝抽出来,然后把‘娜塔莎’填充进去。正常人吸食‘娜塔莎’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四肢无力、幻觉等症状。‘娜塔莎’里面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为新精神活性物质,影响神经,毒性强于传统大麻数倍,会对人身心造成严重损害。”办案民警说。 2020年3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天山路派出所又成功破获一起吸食、贩卖新型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新型毒品“娜塔莎”“头发”共计2.381千克。其中,新型毒品“头发”属全疆首次发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天山路派出所缴获的“娜塔莎”“头发”。 周中南 摄 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中,“头发”同样是近年来国际上出现的新型毒品,因外形与人的头发相似而得名,也被称之为“花”,其吸食人群呈现年轻化趋势。“头发”是将毒品稀释后浸泡在碎叶上,然后晒干制成,吸食者混进香烟内,迷惑性极高。而“娜塔莎”从外观看上去与普通烟叶、碎叶相似, 既可以吸食,也可以泡水饮用, 一般人很难辨认。此外,还有毒品K2和K3(也称“干花”),是不法分子把毒品稀释后浸泡在花叶上,然后晒干,混进香烟内吸食的,同样具有极高的迷惑性。 在警方侦办的一些案件中,一些人称第一次吸食“娜塔莎”“头发”等都是怀着一种好奇的心理去尝试,他们以为自己吸食的是“新型香烟”,结果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小树枝”:穿上新装伤人于无形 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家族中,“小树枝”因其外观像树枝而得名,也被称为“雅典娜小树枝”“维纳斯香薰”“派对小树枝”等。“小树枝”一般长约4.5厘米至10厘米,直径约2毫米,颜色呈黑褐色,一般被磨碎后沾在香烟上点燃吸食。 1克“小树枝”中含有的合成大麻素成分相当于5.5克海洛因。 胡庆庆 摄 《中国青年报》曾报道过这样一起案例:90后的朱峰(化名)在快递行业工作,虽然辛苦些,日子却平凡而温馨。2018年2月,朱峰认识了杭州的郑秋(化名),并第一次听说“小树枝”。当时,他就觉得卖这个东西很赚钱,买的人多,钱也来得快。家里经济压力大,他想谋个副业改善下生活。随即,朱峰就向郑秋购买了“小树枝”的原料,那是一包用塑料袋裹着的深绿色粉状物,他通过上网学习教程、购买辅助材料工具,开始学习制作“小树枝”。朱峰说自己其实也不知道具体材料的配比,就是稍微混合一下,晒干后切成树枝的大小,成品约0.1克每根。 为了扩大客源,朱峰专门印制了一些名片,去酒吧散发。对一些较远地区的“客户”,朱峰有时会通过快递送货。而当运输方问及货物品种时,朱峰一般会解释是熏香或者芯片。 “微信接单、快递送货相结合,俨然组成了毒品交易的新链条。”有着多年毒品犯罪类案件办理经验的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龚雪娇介绍,这种毒品交易的隐蔽性更强,毒品以“小树枝”的外形出现等于给自己穿上了一层伪装,而且“小树枝”的吸食方式不同于传统毒品的注射、烫吸等方式,它一般被分成若干段,混在香烟中吸食,方式相对隐蔽,使得打击、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更具挑战性。 此外,吸食“小树枝”的危害也是极大的。根据2019年1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印发的《3种合成大麻素依赖性折算表》,1克“小树枝”中含有的合成大麻素成分相当于5.5克海洛因,会令吸食者出现头晕、恶心、气短、胸痛等症状,严重的还会引起心脏骤停或失去意识,其危害性丝毫不亚于海洛因、冰毒、K粉等传统毒品。 “上头电子烟”:盲目追求新潮却误入圈套 媒体曾多次报道“上头电子烟”的相关案例,这种电子烟虽然外表与普通电子烟类似,但实则是一种新型毒品。犯罪分子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原料添加到普通的电子烟油中后,售价也会翻很多倍。而“上头电子烟”主要针对群体一般是年轻人。 据《钱江晚报》报道,9月,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批“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案件,涉案人员平均年龄仅20岁。00后的小包在一家酒吧打工,在一次朋友聚会上他看到朋友吸食“上头电子烟”,自己也吸了一口。也正是这一口,让年仅20岁的他追悔莫及。“我第一次接触这种电子烟是在酒吧里,看到好多人胸口挂着各种很炫酷的电子烟,觉得很潮,就吸上了。”小徐也是这么开始的。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警方查获的含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电子烟。 陈琳 摄 “上头电子烟”披着时尚潮流的外衣,对青少年有着强烈的吸引力。它们常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卖家销售话术往往包含“飞行”“快感”“上头”等“毒”圈黑话。比起传统香烟,这种“新潮”的电子烟更受年轻人追捧,一些人为追求“时尚”而误入圈套。 据广东深圳龙岗警方公开发布的消息,今年9月,龙岗警方捣毁一“上头电子烟”吸贩网络,抓获21名嫌疑人,其中7人涉嫌贩毒罪被追究刑事责任,14人因吸食毒品被行政处罚。令人惋惜和痛心的是,21名嫌疑人大部分是95后,甚至00后的年轻人。嫌疑人中,有人吸食上瘾,只能以贩养吸;有人为牟高利,拖亲戚朋友下水;更有甚者就在朋友圈中买卖。据嫌疑人交代,他们从“上家”拿货后通过网络贩卖给吸食者,甚至发展下线,层层加价卖出。原本只卖几十元的普通烟油,掺了“料”就能翻好几倍甚至十几倍。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警方查获的含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电子烟。 余柄默 摄
据介绍,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电子烟比普通大麻更易上瘾,对身体的危害也更大。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一种,其毒性强于传统大麻数倍,会对人的身心造成严重损害,且极易引发社会危害。
整类列管:应对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同传统大麻的主要区别是来源不同,传统大麻的活性成分源于大麻植物中的四氢大麻酚,而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类似天然大麻素的人工合成物质,其毒性和成瘾性更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制品多以香料、花瓣、烟草、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代表制品包括“小树枝” “香草烟” “香料” 等。
这些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伪装,由于名字和形态变化多端,隐蔽性极强,很多人难以意识到它们其实是毒品。吸毒人员吸食该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已引发数起毒驾、故意伤害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成瘾性和戒断症状类似天然大麻,长期吸食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以及精神错乱,同时也存在致癌的风险。该类物质既有国内非法制造,也有部分从国外走私而来。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九大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的一类,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不依赖于大麻的种植,成本更低,获取容易,并且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目前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最为严重的家族。在全球已发现的1025种非植物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中,合成大麻素类有297种,占近1/3;我国已发现103种,潜在数量可能高达成千上万种。在我国已列管的170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中,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数量最多,达53种。
而近年来,不管是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贩卖者,还是吸食者,大多以青年群体为主,在他们的交友圈子里,只要一个人沾染上新型毒品,很快其他人便会跟风沦陷。许多吸食者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与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邂逅”的,在朋友的怂恿和自身好奇心的驱使下开始尝试,并越陷越深。
5月1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目前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中,尚未发现可临床使用的药品,实行整类列管既科学又有效,是继芬太尼整类列管后,再次整类列管一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以及时应对此类物质的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
小贴士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什么?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一系列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作用的人工合成物质。吸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能产生比天然大麻更为强烈的快感,这导致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迅速蔓延,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也最为严重的家族。
物理性质:该类制品多以香料、花瓣、烟草、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代表制品包括“小树枝”“香料” “香草烟”等。
滥用方式: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一般被喷涂在植物碎末表面,制成植物熏香用于吸食,而且往往是多种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混合使用,这使得它们的成瘾性和危害性更难以判断。
毒性:一般认为它们的成瘾性和戒断症状类似天然大麻,长期吸食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以及精神错乱,同时也存在致癌的风险。
链接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管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国家禁毒办组织召开列管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等新精神活性物质专家论证会,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及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成瘾性、危害性以及滥用情况进行了评估论证。会议建议采取我国独创的整类列管方式,在现有列管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基础上,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及其他相关重点新精神活性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进行列管。
●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